
說來有點慚愧,不過我一直到昨天上網閱讀文章時,才知道原來昨天 (4月30日) 是「國際不打小孩日」(International SpankOut Day) ,而且這個倡導兒童人權觀念活動其實早從 1998 年就開始了。
這片反對體罰孩童的聲浪中的最具影響力的人士包括目前在新罕布夏州大學 (University of New Hampshire) 任教的 Murray A. Straus 博士。他認為打小孩屁股 (spanking) 會造成孩童在肉體和精神上的傷害,並且可能導致他們在學校時容易對規條有干擾行為,以及日後成人時期有憂鬱症和犯案行為。Straus 博士建議的正面的管教方式包括:
- 為孩子建立明確的行為標準。
- 給孩子許多的關愛。
- 為孩子詳細地解釋與說明他哪裡做錯了,讓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所在。
- 鼓勵與獎賞孩子的好行為。
我很贊成 Straus 博士建議的正面的管教方式,不過也認為孩子是必須管教的。如果可能的話,我希望我永遠不要對我的孩子動手,但是當正面的方式都試過無效後,在孩子受教的黃金期 (上中學以前) 施予適當體罰並不是壞事。
其實這不是個「打或不打」的問題,而是一個「過與不及」的問題。處罰十八個月以下的嬰孩是絕對沒有理由的,親子相處衝突時,藉題發揮、翻舊帳、大發脾氣,用情緒性的話語責罵或毒打孩子當然也不值得鼓勵。但是現在美國或是台灣的學校全面禁止體罰的結果是越來越多的學生不懂得尊師重道了。
當然,「責打」只是管教兒女的方法之一,不是唯一的方法,更不是教養出好兒女的萬靈丹。父母應該以身作則,為孩子建立好榜樣,避免情緒化,以愛為出發點,讓孩子了解,即使懲罰他們,也是出之於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