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電視上看到一則有關本地正在進行的《為長期性酒癮者提供住屋的方案》(Housing program for Chronic Alcoholics) 的新聞以及這個方案所帶來的爭議。
這個《為長期性酒癮者提供住屋的方案》已經在西雅圖市中心的 Denny Way 和 Yale Street 間蓋了一間叫 1811 Eastlake Building 的公寓大樓, 打算提供一些經常在外酒醉鬧事的長期性酒癮者有個能安頓的地方。不同於其它的庇護所, 這個住宅區將容許住戶在他們的屋子裡喝酒。公寓裡不但有一張小圓的桌、一張單人床、一個梳妝檯, 還有私人的衛浴室。烤箱和火爐還設有自 動定時器, 以免住戶醉酒後發生意外。
這個方案的發起人是西雅圖街市緊急情況服務的行政主任 (Executive Director of the Downtown Emergency Services Center) Bill Hobson。方案的目的除了讓西雅圖市區約一千名閒蕩的長期性酒癮者有居所以外, 另一個主要目的是藉此減少這些被警察逮捕, 在急診室和監獄進進出出的費用。據西雅圖所屬的 King Couty 的一份報告顯示, 這些最常被逮捕又送進監獄、急診室和解毒中心的前二十名長期性酒癮者在 2000 年一年間就估計平均花費了納稅人美金多達 $54,542。一但把這些人送入這些住宅區以後, 街上不但可以減少酒醉鬧事的事件, 納稅人也可因此減輕負擔。
反對者認 為這 個方 案是變相的鼓勵酗酒, 附近的商家更是擔心這些住戶的遷入會影響他們的生意。更不滿這些 『酒鬼』只要繳所得的百分之三十作為房租, 而市政府、縣政府和聯邦政府卻用其他納稅人的錢來負擔其餘的費用。這項方案的通過後如今已即將完成, 在此間引起了很大的爭議。不少西雅圖市民不在乎這個方案背後為納稅人省錢的美意, 也情願繼續花警力遏阻這些人的酗酒惡習。
我覺得幫助這些人有歇腳之處是好的, 但光把這些人從街道上藏起來並不是治本之道。以長遠來看, 是不是應該為他們提供心理輔導, 幫助他們能夠重新站立起來, stay clean and sober 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