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傍晚吃晚餐的時候,外子問我對領養孩子的看法。
想了一下,我說領養是件好事。以前的我總認為一對夫妻應該要有屬於自己的孩子,領養的孩子雖然也是孩子,總不是自己的骨肉,恐怕我沒辦法將他視如己出。為人父母後,想法卻有了很大的改變了。我發現自己對孩子的愛,是在照顧她的過程中一天天地增加的,跟她可不可愛,和是不是我的親生孩子已經無關了。我現在相信,如果哪一天我們收養了別人的孩子,我可以同樣地愛他(她),如同自己親身的孩子一樣。
我問外子為什麼忽然問我這個問題?難道是他覺得我們應該領養孩子嗎? 他說倒不是這樣,雖然他本身也不反對領養小孩這樣的事。只是他偶爾會想起自己的堂哥和堂姐,二個人都是從嬰兒時期就被無法生育的伯父伯母收養了,伯父伯母都很愛他們,長大後卻一個長期酗酒,最後因酒醉而意外死亡;另一個卻患有社交焦慮症 (Social Anxiety Disorder,簡稱 SAD),整天足不出戶。
我說堂哥堂姐的遭遇不見得與他們是領養來的孩子的這個事實有關,很多一般家庭出身的孩子長大後也可能會有相同的困擾。每個人的一生要作很多的決定。在人生的低潮時,一個人可以選擇逃避,以酒澆愁,也可以選擇把困難交給上帝,讓祂幫助自己度過難關。堂哥當時沒有作最好的選擇,是件遺憾的事。
我告訴外子,如果哪天我們真的領養了一個甌、亞或歐亞血統的孩子的話,我會選擇暫時不主動告訴他(她)自己的身份,直到孩子大一點,心理建設夠了,才會讓他(她)知道。我不想孩子幼小的心靈充滿了「為什麼我的生父生母不要我?」等種種不必要的疑問。關於這點,外子和我倒是有不同的想法。他認為養父母應該一開始就對孩子坦白,明白地告訴孩子,他們同樣是上帝和爸爸媽媽愛的孩子,與家裡的其他孩子沒有任何的不同。如果一開始隱瞞他們,恐怕孩子日後會失去了對養父母的信任。
領養畢竟不是件單純的事,背後絕對有很多的責任和風險。但是外子和我都同意:每一個生命都有它的潛力與可能性,應該好好珍惜的。即使在未來沒有辦法好好照顧這個孩子,也應該給他(她)一個機會。因為這世界的某個角落,可能就有一個人迫不及待地想把這個孩子帶回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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